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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 | 其他 | 2017-07-05 09:48:41

无意损坏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我父亲无意损坏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事前政府有通知过我们当地有保护植物,但是是我母亲去的,父亲不知道,损坏了四颗。因为真的是无意的,所以当森林警察来调查拍照等等我们都全权配合。但是现在越来越复杂了,先是管制,又好几次去了公安局,后又提交损坏工具交到派出所又是法院又是检察院,这样下去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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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后果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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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09:51:35
一般这样能赔偿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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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1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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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位律师解答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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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通过你的描述,如果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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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09:49:25
  • 刘志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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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是否立案了?如果立案了,可能会面临刑罚,争取赔偿,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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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09:49:50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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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主观只能是故意,如果是不知情属于过失不构成本罪,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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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09:53:07
    • 楼主:
      意思是最终我们都得赔偿么,就单单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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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10:03:26
    • 王宝珊 服务方: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关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何为目的,在所不问。非法采伐、毁坏珍贯树木,有的是以营利为目的,有的仅仅是为了搭建住宅而用,有的是为了采集标本科学研究而用,但无论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予以采伐、毁坏的,主观上即存有故意。至于不知道树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采伐、毁坏的,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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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10:31:01
  • 魏敬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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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破坏国家保护植物涉及刑事犯罪,既然已经告知保护植物,不存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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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10:06:08
  • 李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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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案件可能已经被刑事立案。后续会被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可能会判决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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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10:28:45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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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已经立案建议找个专业律师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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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10:32:44
  • 马红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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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你好,根据你说的,如果已经公诉,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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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11:08:50
  • 李世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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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尽量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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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13:27:48
  • 胡进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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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这个案件有点类似深圳鹦鹉案。你可以做的文章是,你的父亲是否有知悉可能性。比如,他的文化非常低,而动植物知识又相对专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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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14:18:38
  • 朱原心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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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本罪以是否具有主观故意为准,根据你描述,可以推断你父亲知情。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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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15: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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