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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22-11-09 08:43:58

实务中共同犯罪认定?

例子:甲概括明知出售了几十个未实名社交账号给乙,乙是一名专门搞吸粉引流的黑产商家,乙用这些账号为丙吸粉引流了一些人,丙去进行犯罪了。如果乙是构成帮信罪,甲是单独构成帮信罪还是构成乙帮信罪的帮助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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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位律师解答

  • ¥0.65
    • 45″
      自动转换:嗯,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描述啊,假名字,他出售的这个账号是给你啊,以呢构成包庇罪那家肯定是帮性罪的帮助犯,也就是不能犯罪啊那共同犯罪呢?他在里边有帮助犯有煮饭对吧?有重发他都属于共同犯罪啊啊,不论它中间相相隔,吉首那么假,在知道自己的出售的账号用于违法犯罪的时候,他就已经构成了啊,至少是帮助犯,甚至了如果有公布的话,那就是煮饭了,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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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8:47:10
  • ¥0.65
    • 你好,这个问题应该比较复杂哈,首先甲就是出售这种账号,构成帮信罪。但是乙是帮助丙吸粉,他可能构成帮信罪,还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有可能是构成上游的诈骗罪,都存在这个问题,主要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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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8:52:25
  • 毕姚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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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按照你的描述实践中来讲,可能直接是构成共同犯罪。因为这个相互配合,相互协助,致使犯罪的完成说明甲方也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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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8:53:04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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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所以,有在理论上承认片面有形帮助犯(从犯)的余地。在立法上对片面帮助犯的刑事责任予以规定,有利于处理现实中存在的此类危害行为。而所谓片面的共同正犯,实际生活中很难发生,即使出现,也可直接依单独实行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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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8:57:25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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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您好,首先先分析帮信罪也是一种故意犯罪,只有在乙方明知丙方使用这些账号来进行从事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才涉嫌帮信罪。对于甲来说将多个账号給乙,是无法认定甲在主观上会预料到乙方会将给丙来进行犯罪,所以甲方在主观上不存在犯罪故意情况下,就不涉嫌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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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8:59:57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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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12″
      自动转换:这家呢,是一个帮助犯啊,从客观上帮助了这个意义并23岁啊,并不是帮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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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9:02:53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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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甲是帮信罪,乙和丙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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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自动转换:你好啊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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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9:08:55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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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18″
      自动转换:关键是犯罪新闻的这个假名字还是不认字,通知出卖了个账号啊,如果不名字的犯罪内容啊,那也不算是帮助的,他如果使用之前应依法对,然后出售,就构成包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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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9:09:00
  • ¥0.65
    • 主要看主观要件,是否存在共谋或者说共同犯罪的故意,如果甲乙丙三方的犯罪意志相互独立,互不影响,则甲单独构成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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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9:10:48
  • ¥0.65
    •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 甲去进行了犯罪,但甲跟丙之间没有直接的共谋关系,如果是这样的情况,甲轻则只是一个违法行为,重则也就是单独构成帮信罪,甲跟乙之间也没有共谋关系,乙和丙之间是有共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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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9:13:07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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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您好,帮信罪在司法实践认定中还是比较严格的,乙方的这个行为应该可以认定涉嫌帮信,但对丙方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证据证明甲方事先明知或应该知道,那么甲方不应该涉嫌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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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9:42:32
  • ¥0.65
    • 你好,看到你发的问题,这种情形首先需要确定双方是否有共同犯意,如果没,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有的话则构成共同犯罪,从你描述的问题来看,双方应该没有共同犯意,应该不是共同犯罪,最多算是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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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9:53:35
  • 罗盛武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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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12″
      自动转换:你好,他这个行为的话属于犯罪当中的帮助,最如果有一个共同实施的行为的话,还有可能构成共同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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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9:54:25
  • ¥0.65
    • 49″
      自动转换:你好,按照你描述的情况,我个人认为假独自就构成了一个邦信最啊,因为本身他的这个出售了几十个,也就是大量的社交账号有有偿出售的话,本身就是一个违法行为,那么最终这个违法行为导致了一个病,这边就是帮助了丙这边的一个犯罪,那么基本上是可以构成暴行罪了,但如果甲乙丙三个人中间是有嗯共谋的一个犯罪的,故意的话,那么假就不仅仅是构成帮助,醉了他还有可能构成呃上游犯罪的这个犯罪本身啊,所以简单而言的话,我个人觉得嗯嗯,是构成核心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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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09:56:37
  • 夏虹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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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本人倾向于认定为独立构成帮信罪。刑法将这种帮助行为独立成罪,而非作为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既然乙的帮助行为单独认定为构成帮信罪,同理,甲的帮助行为也宜单独认定为帮信罪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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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0:06:0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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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单独构罪。按2020年会议纪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下列帮助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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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11-09 10:07:57
  • ¥0.65
    • 根据你的描述,甲应单独构成犯罪,甲本身出售社交账号就是违法行为,甲把账号出售后甲不管买受人拿来做什么用,有的买了甲的账号也可能用来诈骗,所以甲是单独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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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0:33:57
  • 张佳伟

    律师

    投诉
    ¥0.65
    • 首先,回答你的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甲是否有对整个犯罪的合谋,如果就是单纯的出售信息那么是单独定罪的,是否是帮助犯的标准就是共同参与,谋划,这个是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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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0:40:19
  • ¥0.65
  • ¥0.65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对于乙肯定是构成帮信罪的,那至于甲是否构成帮信罪,这个还是看甲,主观上是否明知,如果甲并不存在对丙的帮助行为,那么假就不构成对丙的帮助犯,有可能会构成上游其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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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0:59:55
  • 黄一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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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14″
      自动转换:啊,目前的根据你们现在经营信息还不太完全不是那么完整不是那么完全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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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1:01:57
  • ¥0.65
    • 16″
      自动转换:像这种情况构成共同犯罪啊,共同班级啊,它实际上是一个级的,帮助他的一个作用啊,如果进行他的知识,那么呢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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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1:27:24
  • 胡春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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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54″
      自动转换:你好,首先我想问一下这个饼这个饼具体是涉嫌什么犯罪啊?炳的涉嫌的罪名到底是什么?这样才能在往后延伸一到底是否过程邦信罪以及钾出售这个这个账号的行为的性质,单从现在来讲,因为丙到底是涉嫌什么犯罪,我觉得非常重要,按照你现在的推断,按照就是根据你这简单的论述,简单的叙述,那么假呢,单独的构成诽谤罪的可能性还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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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1:47:33
  • ¥0.65
    • 25″
      自动转换:呃,这个实话啊,这个问题很绕人啊,又放心,最本身他就是这个帮助犯的一个特定的罪名啊,所以说你说这个帮心醉以后这有个帮助的,所以我觉得这个有点肉啊,就是从我们这边看过去的话,所以我觉得还是定方向,最不能说邦邦邦邦邦邦邦邦帮助帮助帮助帮助帮助帮助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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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1:53:08
  • 马范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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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32″
      自动转换:像你所说,这种情况要根据甲乙丙在这个犯罪中起着作用来定,如果以是帮助最的话,那么甲应该就是构成以帮事罪的帮助犯,如果以是帮助饼饼发现放心,最多帮助犯的话,那么那么讲应该就不用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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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1:57:13
  • ¥0.65
    • 甲的行为不能单独构成犯罪,所以他是乙行为的帮助犯。我认为,甲虽然也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但是光有甲的行为是没办法成立犯罪的,他之所以能和犯罪扯上关系,是因为以有帮信罪的犯罪行为。换言之,甲构成犯罪乙的行为不可缺少,所以他存在一个依托性,所以是帮助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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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1:59:20
  • ¥0.65
    • 你说的情况,帮助犯,又称从犯,需要有帮助的故意和帮助行为,且正犯即主犯实施了犯罪才可以,才成立帮助犯。从本案案情来看,不构成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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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2:01:52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65
    • 你好,就您描述的情况,乙的行为是帮助丙吸粉,涉嫌帮信罪,对于甲来说,是卖给乙账号,不明确对方要账号的用途,不涉嫌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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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2:08:30
  • 苏丽华

    律师

    投诉
    ¥0.65
    •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首先,出售未实名认证账号本身并不属于违法行为。要综合认定甲的出售意图。将整个犯罪行为链条进行拆分,定位甲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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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2:24:48
  • ¥0.65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应该构成单独的帮信罪,而不是帮信罪的帮助犯。帮助犯是根据刑法总则部分规定,而不是分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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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2:27:49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5
    • 如你所述,“甲概括明知出售了几十个未实名社交账号给乙”,即在甲明知的情况下,其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会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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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2:42:47
  • 周钰淇

    律师

    投诉
    ¥0.65
    • 帮信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387条之2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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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11-09 12:46:53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65
    • 34″
      自动转换:这个情况按照帮助做的规定,甲为乙提供了相关的网络技术上的卡号的支持,从而为病进行方向犯罪提供一个条件,因此按照法律规定,贾媛应该构成伤害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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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11-09 13:09:22
  • ¥0.65
    • 帮主饭各种饭,叫做饭等等的都是有可能的,根据我几十年的刑事法律经验来看,这里面错综复杂,不同的路径有极大的后果的不同。
      展开
      收起
      2022-11-09 13:31:31
  • ¥0.65
  • 刘学勤

    律师

    投诉
    ¥0.65
    • 14″
      自动转换:呃,你好朋友,像这种情况啊,那么一方构成班性质,那么另外一方帮助班性质的嫌疑人犯罪的话,构成班级一些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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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14:00:01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0.65
    • 都是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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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10″
      自动转换:我们从我们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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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11-09 14:03:38
  • 谢福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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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
    • 24″
      自动转换:你好像你所以说这种情况在这边不一定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假名字也是用一些适用于违法反对的,那他就可能构成以及同样的一个罪名,如果他不知道以最容易违法犯罪的,那它的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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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11-09 14:03:49
  • 陈景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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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关键是甲是否明知乙犯罪,或者推定甲明知。关键是甲是否明知乙犯罪,或者推定甲明知。关键是甲是否明知乙犯罪,或者推定甲明知。
      展开
      收起
      2022-11-09 17:37:44
    • 答谢
      如果,就有好多解释。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展开
      收起
      2022-11-13 18: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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