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给予对方“扣9分、罚款几百元”的处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你方对此项行政处罚的合理性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此进行审查。
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因此,如本案案情确需通过鉴定方能确定,前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做法不属于“不作为”。但是,如果你方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本案中存在不作为的情形,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此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