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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22-04-29 19:18:28

公章的法律效力

我们小区业主委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去刻公章并进行了备案和登记,两枚公章刻完以后,按照业主委员会责任分工,其中一枚印章应当交给财务主任保管,另一枚印章应当交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现在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以他是公章的申刻人,备案登记人为由,不交出这两枚印章,导致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请问律师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这个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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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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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24″
      自动转换:哦,你好,我看了下你的这种描述啊,呃,这个业委会副主任的这个做法显然是不对的啊,这样的话呢,可以召开这个衣服大会啊来进行表决,这个公章的这个呃呃,谁保管啊?使用应该怎么使用?应该做一个明确的这个表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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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19:35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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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个业委会副主任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的,公章怎么使用由谁保管啊,应该由全体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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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0:10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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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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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嗨,你好,能不能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可以啊?找到业委会主任哈,由业务会主任起诉该副主任,要求企业返还相应的公章,那么他的这个做法肯定是错误的,没有授权肯定是不能进行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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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0:24
  • ¥0.46
    • 业委会副主任的做法妨碍了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而且他以公章刻制人为由,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如果业委会副主任主任仍拒绝交出公章,建议业委会可以申请该公章作废,重新刻制新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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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2:13
  • 任宇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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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前任业委会副主任拒不移交,导致你们无法正常 开展工作,建议你们立即向本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刻制新的印章,新的印章启用之后,应当立即发布声 明宣布原用业委会印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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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3:03
  • ¥0.46
    • 51″
      自动转换:首先呢,你这个业主委员会啊,这个章程上面关于公章的保管和使用是怎么规定的啊?拿出来跟这个负责人谈第一个第二个的话呢就是说可以报社区啊,因为一直委员会在各个地方,其实他是受社区的这种协调管理的啊,这是第二个,那么第三个就是这个副主任,他看到这个章是为什么他不交出来,她总是要有原因的对吧啊,然后最后一点,如果他的原因他的沟通认真解决不了,那这个时候的话,我建议哈业组委员会作出决议啊,这个灯泡让让这让他开的这两位张呢宣告失效而宣告失效,重新重新重新开一个张啊,从这种方式来建议处理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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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4:53
  • ¥0.46
    • 不对。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公章应该由专人保管,公章必须存放在业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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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6:08
  • 王景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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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你好,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也是违法的,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要求他进行交出来。如果对方不交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他返还或者交回这两枚印章或者说呢,看一看能不能再重新刻制印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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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6:17
  • 赵永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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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你好,看了一下你的描述,这个副主任做法肯定不对,如果协商不了,建议向主管部门报公章丢失,直接重新申请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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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7:29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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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是我先你这个情况,你们的章程是怎么约定的呢?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可以向公章备案登记机关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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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8:05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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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通常公章的使用应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印章使用需要经过超过三分之二的委员同意,如无相关制度,一般都是副主任管理比较妥当。因主任负责全盘工作,副主任委员可以分红为分管财务;分管公章;分管监督物业、分管政府对接和公关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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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28:59
    • 匿名 服务方:
      依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三十三条 ,如无上述制度或业主表决,则由政府街道办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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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34:52
  • ¥0.46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对于业务说的公章,那么是应当是作为一个组织来进行使用,并不是某个人的私章,所以说,对该公章应当有人专门的进营博物馆,那么业委会的主任,他就使用的权利,但是他不应当保管这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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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30:30
  • ¥0.46
    • 印章的保管、使用,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相关规则、制度执行,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挂失,另行补办。您好,我是平台认证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巴波律师,11年执业律师经验,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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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32:08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0.46
    • 你好 该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以此理由拒绝退还公章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公章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归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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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34:23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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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32″
      自动转换:肯定不对啊,也会既然成立了,你们要有会有自己的章程啊,这是说谁掌握这个并不是法律强制性的,你可以放在不同的地方,也可以放在你说台湾的地方都可以,但是关键是你没有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你们要回去,应该召开回忆这个张的沸点,创新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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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38:26
  • 陈琪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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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应由业主委员会确定的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业主大会对外行使权利使用业主大会印章的。应当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处理业主大会内部公共事务需要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将印章私自藏在自己家中,并擅自对外盖章,一旦由此产生责任,造成损失的,应由其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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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39:57
  • 黄一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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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不交出公章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应当让他交出,如果再不交出的话,你们就可以进行维权! 关于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如果做法一再反复违法的话,你们可以罢免这个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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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51:09
  • 孔繁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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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46″
      自动转换:他们的这个做法当然不对了,这个章的当时申请刻章的这个个人是不能够以改革名义来作为工装进行所有来作为这个依据的他作为申请的个人直,他代表红章的这个权利机构,作为一个代表去办理这个科长的手续,并不是说他有权享有这个公章的所有权,这明显就是在耍无赖,所以这种情况呢,建议你们啊,可以去对公章进行一个挂失啊,也可以呢,全体的这个委员或者全体的业主达成一个决议,然后大家签上字,然后告诉他所有的人都要求他把这个工作交出来啊,交给谁谁指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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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9:53:45
  • 孙成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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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13″
      自动转换:这个具体要看你们这个业主委员会这个章程啊,就是说白了这个公章的管理人也缺有人也使用了一个流程到底怎么规定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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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02:35
  • 毕姚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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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是拒绝交纳的话,可以以业委会名义在街道去开证明,然后可以直接以那个公章作废,重新刻工刻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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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04:23
  • 张佳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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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作为群众基层组织,需要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业主委员会章程,你说的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其次,你们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委员会罢免其职务或者限制其权利,要求其交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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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15:19
  • 赵宴敏

    律师

    投诉
    ¥0.46
    • 23″
      自动转换:公章的管理问题是属于你们业委会内部的这个管理工作事项,嗯,如果他现在工作无法进行的话,你们可以开会再说,还有主任吧,对吧,我觉得你们这个更多的是你们内部开会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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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19:38
  • ¥0.46
    • 当然不合法,这个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交出公章,如果不交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你们登报遗失,重新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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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29:23
  • ¥0.46
    • 这种做法是非法的,根据我几十年的律师经验,可以综合助理去处理,然后从法律上给他以威慑和惩戒,普通的方法是很难达到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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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34:04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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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嗨,你好,根据您介绍的情况,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的这个新闻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他的新闻阻挠了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所以业主可以起诉这位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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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34:09
  • ¥0.46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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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印章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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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36:43
  • 马范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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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12″
      自动转换:相亲所说的这种情况,这个副主任啊,这么做肯定是违法的,嗯,可以发到法院起诉解决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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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48:35
  • ¥0.46
    • 公章应该根据业委会的章程等规定确定保管人。财务章应该由财务人员掌握。如果拒不交出,业委会可以起诉,要求交还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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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50:21
  • 许夏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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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这个跟是谁刻的没有关系,关键是,目前你们业主的集体意见是怎样?你们业委会相关章程是怎样。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这个职位,也是可以改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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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50:24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6
    • 你好,业主委员会的领导们是为业主服务的,否则,也没有必要存在下去。备案完了以后应该交给约定的管理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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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57:24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46
    • 嗯,这种做法呢是违法的,你们业主委员会的可以,就是说向法院起诉,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嗯,以后我也会副主任,这个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他是侵犯到业主利益的事,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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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0:59:01
  • 宋成海

    律师

    投诉
    ¥0.46
    • 公章由他自己决定,由自己保管,这个肯定是不对的。这个应该制定一个制度,一个章程。有业主委员会集体做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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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1:14:57
  • ¥0.46
    • 业委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属于街道办事处,这种情况可以由街道办事处出面协调,如果对方拒不交出公章,可以申请对公章挂失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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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4-29 21:20:06
  • ¥0.46
    • 58″
      自动转换:嗯,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啊,因为会副主任他进行去刻公章的,这个行为他职务行为,它是代表的是业委会不是他个人,所以了业委会主人不能以这是他他是工作的深刻人登记备案认为由不交出这两种工作的,这是他的这个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啊,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导致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呃呃,有两个方案,一个就是呃,撤换掉我根据这个通过这个运费会撤换掉这个副主任对吧完了之后呃,把把这个公章啊,就是说他已经为这个业委会会备案的公章进行了注销,注销了之后重新重新课啊,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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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4-29 21:24:16
  • ¥0.46
    • ① 如果业主委员会依法制定的管理规约已明确约定公章由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以外的人持有、保管和使用,则前述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未依约持有公章的做法于法无据,应予纠正。 ② 建议业主委员会通过决议要求前述副主任交付公章。如果前述副主任拒不执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决议,业主委员会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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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1:26:22
  •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6
    • 你好,业主委员会的这个做法是不正确的。公章应该由办公室主任和财务部门保管。如果副主任据不交出印章,简单的做法是由办公室主任申请重刻印章,并进行备案登记,公示原印章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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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21:33:01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0.46
    • 可以找社区居委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了,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起诉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要求他要求交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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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4-29 21:43:22
  • 邱宝良

    律师

    投诉
    ¥0.46
    • 你们可以解除副主任的职务。业主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内部选举产生,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符合业委会章程等可以罢免。
      展开
      收起
      2022-04-29 21:45:33
  • 陈舒婷

    律师

    投诉
    ¥0.46
    •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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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4-29 22:02:39
  • 范丽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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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 41 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印章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第 55 条规定、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应由业主委员会确定的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私藏印章,并擅自对外盖章,一旦由此产生责任,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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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4-29 22:09:53
  • 王正纲

    律师

    投诉
    ¥0.46
    • 33″
      自动转换:看了你的描述,这个副主任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因为业委会呢是接受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的,你们可以去居委会要求进行调解了,要求其返还,如果达不成一致了,那可以申请挂失申请补办公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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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4-29 22:14:23
  • 谢福金

    律师

    投诉
    ¥0.46
    • 27″
      自动转换:嗯,你好像你们所说这种情况啊,呃,这个副主任的这个做法是不是不对的将近呃呃?就是因为他可能有个私心存在,可以建议业主大会罢免他的一个呃相应的权利,这也是可以的。
      展开
      收起
      2022-04-29 22:32:11
  • ¥0.46
    •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既然这个两个章都是业委会公章的话,那所属权利应该属于业委会,而不属于个人,即便他是业委会副主任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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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4-29 22:36:51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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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你好,需要按照规章制度来确定,如果不是合法持有人,而不交出公章的话,有关人员可以申请作废,重新刻制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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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4-29 22:37:42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0.46
    • 您好朋友,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该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这种情况,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对公章使用和保管工作进行指定。
      展开
      收起
      2022-04-29 22:40:53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0.46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46
    •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副主任的行为是不可以的,公章是用来处理单位事情的,因此如果对方执意不交出来,可以重新去刻,前期的作废,然后再做好备案。
      展开
      收起
      2022-04-29 23:09:46
  • 贾增桥

    律师

    投诉
    ¥0.46
    • 你好,这个副主任的这个做法,当然是错误的。他拒不执行,已经制定好的业主委员会的章程,如果造成了损失,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就会涉嫌违法,可以起诉解决。
      展开
      收起
      2022-04-29 23:10:14
  • ¥0.46
    • 25″
      自动转换:你好像你所说的情况,这个副主任的行为肯定是有问题的,那么如果他还不改正的话,我们正常是可以做出重新的一个轩轩举啊,临时安排这个宣传区选出来,呃,这个业委会的副主任的啊,然后正常推动啊,我们的这个业委会的正常办公。
      展开
      收起
      2022-04-29 23:17:16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46
    •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形,显然业主委员会的副主任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由业委会负责人及时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投诉他。由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进行劝解,责令其交出业主委员会印章,必要时可以基于一定的处分,并免除他的职务。
      展开
      收起
      2022-04-29 23:22:28
  • ¥0.46
    • 你好,业委会副主任的做法不对。他应当交出公章。如果经过催告仍然拒绝交出公章的话,可以考虑罢免该副主任的职务。
      展开
      收起
      2022-04-29 23:42:56
  • 黄美溪

    律师

    投诉
    ¥0.46
    • 你好,当然不对了,公章应当正确保管,而不是谁刻的谁保管,但是鉴于公章保管是业委会内部事情,应该发动广大业主来处理此事。
      展开
      收起
      2022-04-30 01:14:03
  • 林国祥

    律师

    投诉
    • 答谢
      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执行秘书妥善保管,平日随用随锁,确保印章安全。印章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业主委员会印章除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友情提示和业主委员会授权主任审核金额范围内的日常维修花费结算以外需使用印章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 2、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该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确保印章使用登记本与印章事实上使用情况符合。 3、凡违规使用公章,导致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职责人承受相应职责。
      展开
      收起
      2022-04-30 08:36:36
    • 答谢
      公章可以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展开
      收起
      2022-05-02 21:15:55
    • 答谢
      你描述的问题太模糊了,需要向您提问几个问题,比如案件的起因经过,你的诉求。你想要争取的权利,你期待的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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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5 1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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