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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离婚期间,朋友被女方推倒造成膝盖粉碎性骨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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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位律师解答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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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你好,首先呢,要做这个伤情鉴定,如果是达到了轻伤以上,对方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有互相厮打行为,但是呢,一方造成另一方轻伤以上仍然是要负刑事责任的,除非双方都在这个轻微伤会被领回呼的行为,在行政这个治安违法案件一般是存在这个情况,但是呢,一旦是造成对方轻伤以上,一个是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向这个当地的公安局或者说当地的公安局的纪检部门去反映一下这个问题,督促派出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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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1:40:28
  • 李翠晓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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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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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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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0.77
    • 你好,警方不立刑事案件主要是因为家庭矛盾引起的,可能不存在故意伤害的犯罪意思表示。作为被害人可自行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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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1:43:22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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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您好,对于公安派出所的不立案的行为,可以先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让您的朋友先到当地检察院请求监督公安派出所立案办理。当然您的朋友还可以向属地法院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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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1:43:56
  • 姜君权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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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为子女未来就业、参军、考公考虑,不建议将其推入刑事程序,但对于受伤的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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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1:44:04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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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0.77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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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那就没办法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只能要求女方赔偿医疗费等损失。根据九生的说法,小管也是不成立的。你跟男方什么关系,干嘛急的这么跳脚啊?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对你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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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1:47:33
    • 楼主:
      女方故意不让大的孩子上学,小孩儿一岁吃奶期间扔下一个月不管等等各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常人接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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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1:50:57
  • 王群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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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女方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很难。完全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刑事犯罪是要符合条件的。客观方面造成了伤情,是符合条件。但主观方面没有伤人的故意,构不成刑事。除非你有别的证据证明是故意推下去的,那样就不是故意伤害了,有可能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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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1:49:01
  • 崔常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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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一是找督察反映问题,督察就是管警察的警察,要求督察介入要求警方立案。二是去检察院申请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要求警方立案。可以写一份监督立案申请书递交给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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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1:50:37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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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你好,我认为警方的说法并不很正确,造成损害的后果虽然不是使用钝器殴打导致构成轻伤的。但是由于女方使用暴力推搡,是造成导致轻伤的直接原因,如果根据其体型和历往具有家暴倾向考虑,女方的行为是想追求男方损害的结果。公安机关不能以单独的行为割裂断章取义,对于机关不予刑事立案的,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开具不予立案决定书,向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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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1:57:00
    • 匿名 服务方:
      就这个过程来分析,因为女方先将男方的手指咬破,随后,女方又推手男方,导致男方在没有任何防御的情况下摔倒在地,造成骨裂,这一系列的证据可以证明,如果要男方对即将导致的损害进行防护,那就给男方加大责任。法律也不允许做出这种不符合常理的推定。所以个人认为,如果通过过伤情鉴定确认为轻伤以上的,可以按照刑法234条构成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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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2:00:36
  • 赵宴敏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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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张华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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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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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0.77
  • 任宇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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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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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2:07:15
  • ¥0.77
    • 感觉我几十年的律师经验并不一定就不构成刑事案件,所以要根据具体的方法去进行研究和进行设计,所以关键是正确的方法和努力关键是正确的方法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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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2:09:30
  • 张佳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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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我记得你几天前问过一次,首先,轻伤以上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家庭纠纷不宜上升到刑事案件,除非很严重的,其次,如果执意要警方立案可以找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申请检察院监督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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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2:14:26
  • ¥0.77
  • ¥0.77
    • 双方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一般发生斗殴都按照家庭暴力处理,不会刑事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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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2:19:34
  • 张扬智

    律师

    投诉
    ¥0.77
  • ¥0.77
    • 起诉 。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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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11-13 12:54:36
  • ¥0.77
  • ¥0.77
    • 可以让你的朋友以民事纠纷起诉女方,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不构成轻伤以上一般不能承担刑事责任,轻微伤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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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2:59:30
  • 赵丽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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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1,故意伤害罪: 一是有伤害行为,比如殴打对方。撕扯行为不是殴打行为,在撕扯中造成的伤害很难定性为伤害行为。 二是有伤害故意。故意代表恶性,有恶性刑法惩罚才具有正当性。那么恶性是主观的东西,不好判断,只能通过行为的表现方式来辅助判断。用刀用棍去打人,具有伤害的故意,用毛巾打人,很难说有伤害的故意。那么,回到本中的撕扯行为中,故意更是不好认定啦! 故,主客观的构成要件事实都无法得出故意伤害罪的结论。不要臆想,不要自认为,刑法的启动具有谦抑性,行为危害没有达到刑法标准时,是不会启动的。 2,过失致人重伤罪: 首先,轻伤不构成犯罪,只有重伤以上才追诉。其次,没有伤情鉴定,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重伤。 第三,过失与意外的区别。意外是根本无法预见,过失是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危害结果。你认为,在撕扯中她有预见危害结果的可能性吗?这个就不展开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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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11-13 13:07:55
  • ¥0.77
  • ¥0.77
    • ① 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因为“撕扯中女方嘴巴咬破了男方大拇指,男方捏了下她的脖子”,所以本案中男女双方存在互殴的情形。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女方有故意伤害男方的故意,故警方未予立案于法有据。如果男方欲追究女方刑事责任,建议补充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② 前述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在场12岁儿子的证言、邻居的证言(如有)、室内或者周边监控录像(如有)等等。 ③ 关于“女方出走时扔下两岁的孩子给12岁大的儿子照顾,在家三天无人做饭,朋友在另一个城市打工”一节,女方已涉嫌遗弃罪,男方可在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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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3:46:27
  • 谢福金

    律师

    投诉
    ¥0.77
  • ¥0.77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77
    • 对于你所咨询的这种情况,要一定注意收集和留存是由女方的行为所导致的男方的伤害后果,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就应当追究对方的故意伤害罪法律责任。 因此要积极将相关证据及证据线索向公安机关提交,经鉴定构成轻伤害,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督促其立案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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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3:54:39
  • ¥0.77
    • 你好。你说的情况,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警方不受理,可以向其上级部门复议,或者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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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3:57:12
  • 王景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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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你好,如果说那是女方把男方推倒摔伤的话呢,他属于女方的殴打,第二需要让公安机关给你做一个伤残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的结论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第3点如果说公安机关不给你处理的话呢,可以找他上级机关来依法进行处理就可以了,有事情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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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4:00:32
  • 梁保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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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可以去进行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才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但是以后对孩子的影响就会比较大,建议由女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即可。不要把事情搞得那么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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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4:10:44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0.77
  • ¥0.77
    •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那么是不是作为一个刑事案件的立案,警方需有判断依据,如果你对警方的判断有异议,那么可以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或者向检察院方面反映都可以,如果都不行的话,最后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去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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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4:48:32
  • 黄一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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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
  • ¥0.77
    • 你可以让警察给你一个不予立案通知书,这样你就可以拿着这个不予立案通知书去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让他们去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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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11-13 15:09:08
  • ¥0.77
    • 首先你可以找民警找警察申请做法医鉴定,警方如果不给立刑事案件的话,你可以到他的主管部门去行政复议,去反映这个事儿,找他的主管领导,或者是书面性质的行政复议,再不成的话你可以到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去要求检察院反应要求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咱把话说到家,如果这些都不行的话,你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这在法律上叫公诉转自诉,这个是否能成功,律师给你保证不了,但是法律程序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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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11-13 15:20:15
  • 宋成海

    律师

    投诉
    ¥0.77
    • 您好,自己家的事,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提起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可以要求相应的损失赔偿。
      展开
      收起
      2021-11-13 15:25:23
  • ¥0.77
    • 第一,现场没有监控视频,不能准确还原现场经过。十二岁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证言无法采信。仅凭双方陈述不足以认定事情经过。第二,如果坚持认为公安应当立案,可以向检察院反映,要求立案监督。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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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3 15:32:52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77
    • 你好,如果警察不立案的话,首先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一下,也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是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如果双方是在互相厮打中造成的伤害,也很难定性为故意伤害
      展开
      收起
      2021-11-13 16:00:11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77
    •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处理,对方可能涉嫌家暴,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了。
      展开
      收起
      2021-11-13 16:29:08
  • 马范君

    律师

    投诉
    ¥0.77
  • 马兵涛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朋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口打架,造成一方受伤,需要根据伤情鉴定的结论来判断。如果构成轻伤,对方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与一般的伤害案件不同的是现在两口并未离婚,办案机关会根据伤者的谅解和两人的关系综合考虑,办案机关推定为过失也不是没有道理,根据伤情的结论,如果是过失情况下,造成轻伤,也是不予刑事处罚的。建议当事人放平心态能协商,尽量协商。
      展开
      收起
      2021-11-13 19: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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