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APP客户版
找律师、咨询律师、打官司, 就上好律师网
APP律师版
随时随地,接单服务,就在好 律师APP律师版
关注好律师微信
热点法律问题分析,尽在好律 师微信公众号
破产对于企业来说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国家对于破产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其中包括破产抵消权,那么破产抵消权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破产抵消权的定义:
破产抵销权,是指对于破产人负有债务的破产债权人在破产人被宣告破产时,不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或是否附有期限或解除条件,均得不依破产程序,将其对破产人的债权和债务予以抵销的权利。
破产哪些情形不能抵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
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
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
得债权的除外。
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即破产人对某一债权人负有债务,同时又对该债权人享有债权。如果分别执行各自不同的债权,人对破产人所负的债务必须全额清偿,而其对自己享有的债权只能从中受到有限的清偿,甚至得不到清偿,该结果对于破产债权人显失公平。因此,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
破产抵销权适用范围:
抵销权的适用范围即是指这两种债权的相互对应关系问题。
1、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销。
这种抵销是破产程序中最为典型最为常见的抵销,各国破产法所规定的抵销,多指这种抵销。
2、共益费用及共益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销。
法律既然允许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的债权相互抵销,对于共益费用及共益债权与属于破产的债权的抵销,自无限制的理由。但是,根据民法的一般理论,共益费用和共益债权应随时从破产财产中支付,而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双方当事人均得主张抵销,破产管理人亦得主张抵销。
3、除斥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销。
这两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得抵销。除斥债权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上是指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但只有在日本破产法中被承认为破产债权,但其受偿的顺序劣后于一般债权,故特称劣后债权,以示其与一般债权的区别。但无论是将其视为除斥债权的大多数国家,还是将其称为劣后债权的日本,均规定此种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不得抵销。因为适用抵销的主债权被严格地限制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范围内。而劣后债权一般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故无准允抵销的理由。
4、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债务人自由财产的抵销。
这种抵销发生在将破产程序适用于自然人的国家的司法实务中。
以上便是对于“破产抵消权具体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上一篇: 劳动合同变更原则及注意事项里你不知道的秘密
下一篇: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哪些条件?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好律师
首次登录,您需要设置登录密码
请使用好律师APP扫码登录
扫码成功
请在手机上确认登录
破产抵消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破产对于企业来说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国家对于破产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其中包括破产抵消权,那么破产抵消权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破产抵消权的定义:
破产抵销权,是指对于破产人负有债务的破产债权人在破产人被宣告破产时,不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或是否附有期限或解除条件,均得不依破产程序,将其对破产人的债权和债务予以抵销的权利。
破产哪些情形不能抵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
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
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
得债权的除外。
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即破产人对某一债权人负有债务,同时又对该债权人享有债权。如果分别执行各自不同的债权,人对破产人所负的债务必须全额清偿,而其对自己享有的债权只能从中受到有限的清偿,甚至得不到清偿,该结果对于破产债权人显失公平。因此,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
破产抵销权适用范围:
抵销权的适用范围即是指这两种债权的相互对应关系问题。
1、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销。
这种抵销是破产程序中最为典型最为常见的抵销,各国破产法所规定的抵销,多指这种抵销。
2、共益费用及共益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销。
法律既然允许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的债权相互抵销,对于共益费用及共益债权与属于破产的债权的抵销,自无限制的理由。但是,根据民法的一般理论,共益费用和共益债权应随时从破产财产中支付,而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双方当事人均得主张抵销,破产管理人亦得主张抵销。
3、除斥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销。
这两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得抵销。除斥债权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上是指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但只有在日本破产法中被承认为破产债权,但其受偿的顺序劣后于一般债权,故特称劣后债权,以示其与一般债权的区别。但无论是将其视为除斥债权的大多数国家,还是将其称为劣后债权的日本,均规定此种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不得抵销。因为适用抵销的主债权被严格地限制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范围内。而劣后债权一般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故无准允抵销的理由。
4、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债务人自由财产的抵销。
这种抵销发生在将破产程序适用于自然人的国家的司法实务中。
以上便是对于“破产抵消权具体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上一篇: 劳动合同变更原则及注意事项里你不知道的秘密
下一篇: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哪些条件?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平台大事
诚信守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生活正...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1、积极回复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