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有未遂行为的认定吗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2-14 17:00:00
贪污罪有未遂行为的认定吗

如今我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环境建设也越来越好,这些都少不了国家的建设和帮助,但是在一些偏远的小农村,人们的生活仍旧困难,政府的不作为,村干部腐败,是导致这一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

贪污,大家应该都知道是什么意思,贪污经常会发生在上层官员或者是领导之间,官员贪污会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上层领导贪污,会导致下层员工生活困难,因此,贪污是我国严厉打击的对象,并且在我国法律中也对贪污罪做出了规定,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分不清楚贪污既遂和未遂的问题,我们今天来讲一下,贪污罪未遂应该如何认定?

什么是贪污罪?

按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382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什么是贪污罪未遂?

所谓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贪污罪未遂应该如何认定?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想要认定贪污岁未遂,主要具有以下三种特征:

特征一: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特征二: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特征三: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正确认定贪污罪未遂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认定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的标准,是看公共(国有)财物是否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占有或者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取得。

也就是说,行为人是否实现了其贪污犯罪的故意内容或达到了其主观上的预期希望或形成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相互一致。

2.对于一般的贪污未遂行为,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具备其他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处。一般不以贪污罪论

3.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

(1)贪污数额巨大:

(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

(3)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4)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

(5)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

(6)打击报复报案人或举报人的;

(7)有证据证实其犯罪而拒不供认的;

(8)其他贪污情节严重的行为。

按照以上的法律规定来看,想要认定贪污罪未遂,首先需要的就是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行贪污,但是因为其他外界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并没有成功取得贪污的款项,就属于贪污罪未遂,对于贪污罪未遂,将会比照既遂减轻处罚。

另外,如果行为人贪污的金额巨大,贪污造成的影响恶劣,涉嫌毁灭证据,打击报复,或者在贪污的行为中有其他的严重的情节,就算是贪污未遂,也会按照贪污罪处罚。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