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罪的量刑和分类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2-03 17:00:00
纵火罪的量刑和分类

我们的国家是重视法律法规的,要以此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利用法律合理的解决,在人身受到伤害的时候,也可以用法律来解决,有一点大家可能不知道,如果有人侵犯自己权利超过了一定的程度的话,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在这个时候法律就是保护我们权益最好的武器,那么,如果自己的房屋被他人故意放火烧毁,法律应该怎么判呢?

具体情况需要查看毁坏的程度来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分为以下三种:

情况一:犯罪分子利用投毒,爆炸,放火或者决水等方式,利用危险的办法实行了破坏森林,牧场,谷厂或者是农场,采矿的矿场,采油的油田,或者是破坏了港口,河流,或者是破坏了水源,其他人的住宅,仓库,正在建设的建筑工程等相关的私有财产或者共有财产的,其行为已经危害到了社会的安全,但是并没有因此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将会被处以最低三年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

情况二:犯罪分子利用投毒,爆炸,放火或者决水等方式,利用危险的办法导致其他无辜人员死伤,或者是导致私人财产,公共财产形成了巨大的损失,将会被判处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还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最严重的死刑。

情况三:如若犯罪分子因为无意的过失导致情况一的发生,将会被判处最低三年,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的后果并不严重,犯罪情节较轻,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可能处以拘役。

纵火罪的分类

1、以作为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火种;二是要有目的物,即要烧毁的财物;三是要让火种与目的物接触。在这三个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行为人使火种开始起火,就是放火行为的实行;目的物一旦着火,即使将火种撤离或者扑灭,目的物仍可独立继续燃烧,放火行为就被视为实行终了。

2、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行为人必须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这种特定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生火灾。其特点:一是行为人必须是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二是根据主客观条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三是行为人客观上必须有不履行这种特定作为义务的事实。

有些放火案件,从表面上看,是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价值较小的财物,实际上是以衣服、家具、农具等作为引火物,意图通过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引起上述重大公私财物的燃烧。这种情况应以放火罪论处。因此,在认定放火罪时,要注意发火物、引火物和目的物即放火行为的侵害对象的区分。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