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认定和常见形式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1-14 17:00:00
高利贷的认定和常见形式

从古至今,高利贷就一直存在,我们俗称的高利贷是指在借款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自愿同意支付的借款利率。但高利贷一旦欠钱不还,那么就会面临电话轰炸、爆通讯录等骚扰手段。那我国法律关于高利贷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其中,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以上的为无效。利率的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此次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规定》明确: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最高法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36%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今后你如果向民间借贷机构借款,如果对方收取你的利息,超过了年利息36%的标准,那么超出的部分,你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业内认为,这对打击民间借贷市场上一些不规范的“高利贷”,将有很大的作用。

常见的几种高利贷方式:

大耳窿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就是香港电影中常说的“九出十三归”。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

驴打滚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

羊羔息就是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

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

奉劝各位正想或者准备借高利贷的人:想凭借高利贷打一场翻身仗,实际上只会把自己推入负债累累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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